檢測類型安全質量檢測
認證類型REACH認證
產品類型電子產品
出口國家歐盟
所在地深圳
SVHC又是什么?
SVHC,即高度關注物質,來源于歐盟REACH法規。根據REACH法規第57條款,SVHC按照以下標準來確定。非常高的關注度物質的物質,危害嚴重的后果。滿足條件的物質,可被放置在一個列表。該清單的SVHC發表于2008年10月28日和2016年6月20日后更新。此列表被稱為候選名單中所有的物質加入由歐洲化學品管理署(ECHA)。SVHC可能有非常嚴重的,或在某些情況下,不可逆的對人,對環境的影響,因此其授權的原因。
SVHC檢測的端
目前,SVHC檢測在快速確定物品中是否含有SVHC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,很多企業也被動地選擇以檢測的方式應對REACH法規或者采購商的要求。然而SVHC檢測卻暴露出一些端:
“Registration, Evaluation,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;化學品注冊、評估、許可和限制”。這是歐盟對進入其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預防性管理的法規,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實施。

REACH測驗是屬于環保測驗中的一種,辦理過REACH測驗的廠家都知道REACH測驗的意圖是什么,契合“條約”第五十七條規定的一項或多項規范的物質歐盟REACH規矩可被認定為“高度重視的物質”(SVHC),并被列入“授權候選名單”(也稱“候選名單”),抵達SVHC列表".

REACH是歐盟法規《化學品的注冊、評估、授權和限制》(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, Evaluation,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)的簡稱,是歐盟建立的,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化學品體系。而REACH檢測的SVHC清單截止到2019年1月15日為201項

2006年12月18日歐盟法規(EC)907/2006有關化學品的注冊、評價、授權和約束,2006年12月18日歐盟議會指令2006/121/EC會指令67/548/EEC(關于風險物質的分類、包裝和標簽)于2006年12月30日在雜志上宣布,REACH于2007年6月1日施行,它取代將近40個現存的歐盟法規和指令,能夠提供一個簡單的體系以更好的方法來辦理化學品。
根據法規,這些物質將會增加到附錄XVII第72條, 同時會新增附件12,該條例將會在2020年11月1日起實施該限制要求須于2020年11月1日起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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